王伟政
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条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法支付剩余房款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020-09-13 1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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