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九种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委托,包括:鉴定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