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政
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 规定,家庭关系夫妻双方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另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坚守公序良俗原则和婚姻伦理道德。

2020-07-20 1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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