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政
律师

当债务只有夫妻一方所签字时,是否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成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那么,“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又该如何界定呢? 根据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等八大类。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此外,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支出、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支出等事项。

2020-07-02 16: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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