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政
律师

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设立企业, 被冒名人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等,除给被冒名人带来不便之外,甚至还会给被冒名人带来经济风险、信用风险等。比如,被被冒名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必然要承担公司设立时认缴的出资责任。当公司财产无法偿还对外债务时,被冒名人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甚至要承担连带责任。被冒名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会因为公司的债务而被“限高”等风险。 针对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一般有两种救济途径: 第一种:行政解决方式。即:向工商登记机关投诉,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 第二种:司法解决方式

2020-05-14 22: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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