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政
律师
何为“套路贷” 两高两部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清楚,而且也特别提醒注意与民间借贷相区分。 根据司法解释认定的“套路贷”,其核心有二:一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存在虚假债务。从根本上讲,“套路贷”就是诈骗,其讨债相关行为则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套路贷”与实践中借贷双方约定利息高于银行正常利息的民间借贷有本质的区别。不能说双方约定利息高于银行正常利息,或者利息收取方式有特别约定就是“套路贷”。即使借贷双方约定的再高,超出银行正常利息的4倍,这样形成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可以不支持,但仅凭这样的事实则不应该认定为“套路贷”。此外,也不能以讨债行为的违法特征,反过来推定原来的民间借贷就是“套路贷”。
2019-10-31 0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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